金管會保險局表示未滿15歲兒童保單新制12月施行!
“目前不符合兒童保單新制的保單則必須停售下架。”
自 2021/12/1 起施行兒童保單新制,《保險法》第 107 條新制修法規定未滿 15 歲的被保險人不幸身故,投保的意外險、旅平險、壽險應理賠喪葬費用,以「 遺產稅喪葬費用 」扣除額的一半為限,合計最高不超過 61.5 萬元(所有壽險+產險保單合計的保險金理賠上限)。
去年(第 107 條)通過修法,未滿15歲的被保險人身故,開放限額給付喪葬費 61.5 萬,部分保險公司採舊制僅退還保費、部分保險公司採新制限額給付。
意思是指關於兒童保單身故給付的規定,由原本的「保險公司自由決定商品是否理賠身故金」,改成「一定要理賠身故金」;或許立法者立意良善,但有很多實務問題待處理,所以目前保險業界還沒有明確的方向,只先以「停售」因應法令規定。
待明朗時,再詳細說明業界新的因應方向。
由於近年來重大事故頻傳,引發社會關注討論(理賠爭議),推動修法同時保險商品會隨著規定更新,部分商品也會陸續暫停受理或停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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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參考資料來源 :
-全國法規資料庫|保險法 第 107 條、第 107-1 條
-新聞資料|ETtoday新聞雲
▍封面背景圖片:Photo by Eren-Li on Pexels